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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评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南昌共青团 2023-03-02 40120

各团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驻市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团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非公企业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工作主线,助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弘扬职业文化风尚,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发挥新作用,根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创建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市直机关团委、公安、消防、卫健、教育、税务、金融、市政、轨道、城投、大中企业联谊会 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取得突出业绩,社会评价优良的优秀青年集体(包括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等)。

二、创建条件

1、创建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创建集体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包括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3、创建集体人数一般为30至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6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原则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

4、创建集体应为有稳定建制的工作集体,临时性工作集体以及内设型部门原则上不能申评;

5、创建集体中的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投诉事件;

6、创建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够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

7、党政领导对创建工作予以大力重视和支持,对创建成果认可并能够落实奖励。

三、创建要求

为保证“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权威性,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健康发展,各参与创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抓实抓活抓细创建过程,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服务行业建设、服务青年成才的创建功能。

1、提高创建规范标准。创建集体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管理办法,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要严格执行青年文明号“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的机制,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创建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公示牌,公布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并公开团市委及上级主管单位的电话号码;创建集体要建立内容充实的台账,包括创建青年文明号成员信息、各种活动信息、图片、优化营商环境、展示青年形象、助推经济发展的资料等。

2、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创建集体应围绕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共同理念,发挥出“青”字号系列品牌优势。注重“号手岗队赛”联创,发挥青年文明号龙头作用,实现号中有手(青年岗位能手)、号中设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号员入队(青年突击队)、号员参赛(青年职工技能竞赛),开展“青清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所有景点景区、公共广场、公园绿地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垃圾清理、文明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活动成果并上报活动图片。开展“青蒿行动”——青年文明号牵手社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主动与社区、校区、园区、景区进行结对,开展文明教育、心理援助、文化建设、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一套完备的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体系,树立青年文明号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3、增强创建示范效应。推行“创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展示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良好形象;创建集体要以常态化的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化服务,形成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树立青年文明号的良好形象;创建集体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形成各自鲜明的服务理念。

四、创评步骤

1、材料申报阶段(2023年3月)。下发有关创评活动的文件通知,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各企业按文件要求上报《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均A4纸,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另附公示照片电子版(参照附件4),于3月31日前报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集体进行审核初评。

2、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4月-9月)。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广泛组织青年参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青年创新创业、青年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3、考察评议阶段(2023年10月)。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审核各申报单位填写的考察评议表(考察阶段将统一下发),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虑两项评议结果及地区、行业分布等因素进行评定。

4、命名表彰阶段(2023年11月)。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形式,对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若无异议,将对其进行命名表彰。

 

人:李 鑫、周振波

联系电话:0791-83885825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少年宫主楼9楼920室青年发展部

电子邮箱:nctswqnfzb@126.com

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

1.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x

2.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申报汇总表.docx

3.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docx

4.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公示格式.docx

5.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docx

 

 

 

共青团南昌市委    南昌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23年2月24日

 


南昌青年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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