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团县委法律顾问走进洪州学校四(1)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讲充分结合了团县委的职能,以及未成年人的身份特点,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引起了同学们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讨论。
宣讲结束后,团县委工作人员还给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资料。通过此次宣讲,使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后,团县委将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团南昌县委 供稿)